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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岛振兴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鞭炮库主道路铺设项目招标公告

   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:       浏览:

    一、项目概况

    (一)范围及内容

    硬化路面长约171m其中长40m的土路需硬化的宽度为1.7m;长131m的土路需硬化的宽度为4.3m合计硬化道路635㎡。铺设C25砼厚度为15cm,同时安装预制混凝土路沿石200mm*150mm共131m

    序号

    项目

    规格型号

    特征描述

    单位

    数量

    1

    路面整平

    1.现场道路测量、整平

    2.回填部分打夯压实

    3.整平机械费

    m2

    635.00

    2

    垃圾清运

    1.多余土方、碎石草木外运

    2.装车机械费

    3.含垃圾处理费

    95.25

    3

    浇筑混凝路面

    1.C25混凝土现浇、厚度15cm

    2.浇筑人工费

    3.支模模板材料费、人工费

    m2

    635.00

    4

    路沿石制作

    1.预制混凝土路沿石200mm*150mm

    2.路沿石材料费

    3.砂浆材料

    4.人工费

    m

    131.00

    (二)工期要求

    签订协议后,总工期7天内完成

    二、采购项目预(概)算

    陆万零玖佰贰拾叁元伍角整(¥60923.50)

    三、专业技术要求

    (一)质量要求

    质保期为1年,工程保修期为2年,防水部分保修期为5年。

    (二)技术标准

   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合格,同时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验收规范等要求和发包人要求。

    (三)付款方式

    本工程无预付款,工程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7日内,最高付至结算值(具体结算值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据实结算)的97%剩余结算值的3%留作质保金,质保期满,若工程无质量问题,则甲方在质保期满后10日内,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乙方。

    (四)违约责任

    除非双方协议合同终止或解除,否则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,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;若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,则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结算,并另行赔偿守约方该工程项目价款的30%。

    (五)其他要求

    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,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维修,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未按时到场维修,每逾期一次,乙方应按工程价款的1%计算向甲方承担违约金;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,费用由乙方承担,维修费用以第三方开具的发票为准,乙方未按时到场查看的,视为默认属于保修范围。

    四、递交材料、方式及时间

    (一)递交材料:

    1.营业执照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;

    2.报价单(加盖公章);

    3.3年内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;

    (二)递交方式:以上资料以PDF格式区供销社投资管理部邮箱(jn88181968@126.com)。

    (三)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25日10:00。

    五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
    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:

    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    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
    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;

    4.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    5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  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    1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;

    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    (三)同类业绩要求:

    完成过同类项目的周期,证明其具有按时完成该招标项目的能力;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质量,包括工程质量、材料质量、安全质量等,具有保证该项目质量的能力。

    六、公告期限

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。

    七、其它补充事宜

   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向其发出采购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,非采购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的,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服务。

    八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    项目联系人:魏本东

    联系方式:0532-88181968  

     

    附件:未被列入国家失信名单承诺书


   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


    青岛振兴日用杂品有限公司

    公司自建立以来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,认真履行合同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在此,郑重承诺:

    一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,保证各项行为合法、诚信、公平、文明

    二、自觉履行合同义务,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决策权,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不违约、不欺诈、不拖欠、不磨蹭,确保按期履约。

    三、自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

    四、三年内没有因经济、债务或其他任何原因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    如违反以上承诺,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惩罚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    特此承诺



    承诺人(签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