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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岛黄岛区宝山供销合作社 北侧院内及办公区域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

    2024年12月5日 来源:       浏览:

    一、项目概况

    (一)范围及内容

    宝山供销社北侧大院内地面硬化,除硬化部分剩余地面砂石覆盖,办公平房内部装修等项目。

    序号

    项目名称

    项目特征

    单位

    数量

    备注

    1

    吊顶

    1.拆除原吊顶

    2.新做木龙骨,PVC吊顶

    m2

    130

    原吊顶为石膏顶

    2

    墙面

    平房内做塑钢板墙面

    m2

    245

    塑钢板切割贴墙

    3

    地板革地面

    1.屋内地面10厚1:2水泥砂浆找平

    2.铺设地板革面层

    m2

    130

    4

    混凝土道路

    1.院内部分地面机械整平处理

    2.15cm厚C25混凝土路面

    m2

    580

    5

    踢脚线

    塑料踢脚板,高度120mm

    m

    80

    6

    安装井盖

    1.安装铸铁井盖

    2.处理原有下水道口

    1

    7

    砂石路面

    路床整形,铺设8-10cm厚砂石路面

    1300


    (二)工期要求

    签订协议后,总工期10天内完成。

    二、采购项目总预(概)算

    壹拾伍万元整¥150000.00)

    三、专业技术要求

    (一)质量要求

    1.拆除原吊顶后新做木龙骨,PVC吊顶。

    2.平房内做塑钢板墙面。

    3.屋内地面10厚1:2水泥砂浆找平后铺设地板革面层。

    4.院内部分地面机械整平处理后,使用15cm厚C25混凝土路面。

    5.处理原有下水道口并安装铸铁井盖。

    6.院内除地面硬化部分,其余地面进行路床整形,铺设8-10cm厚砂石路面。

    (二)技术标准

    1.吊顶使用暗龙骨吊顶方式施工。2.地面硬化部分,靠近道路部分相应增厚,院内远离干道部分可适当减少厚度。3.屋内地板革铺设前进行找平。

    (三)付款方式

    工程完工后验收,按协议约定完成付款。

    (四)违约责任

    除非双方协商合同终止或解除,并进行清算,否则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,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;若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,则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结算,并另行赔偿履约方该工程项目价款的50%。

    (五)其他要求

    工程保修期为2年,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,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小时内到场维修,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未按时到场维修,每逾期一次,乙方应按工程价款的1%计算向甲方承担违约金。

    三、递交材料、方式及时间

    (一)递交材料:

    1.营业执照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;

    2.报价单(加盖公章);

    3.3年内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;

    (二)递交方式:以上资料以PDF格式区供销社投资管理部邮箱(jn88181968@126.com)。

    (三)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10日16:30。

    四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
    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

    的资格条件

    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    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
    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;

    4.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    5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  (二)同类业绩要求

    完成过同类项目的周期,证明其具有按时完成该招标项目的能力;完成过同类项目的质量,包括工程质量、材料质量、安全质量等,具有保证该项目质量的能力。

    (三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

    1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;

    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    五、公告期限

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。

    六、其它补充事宜

   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向其发出采购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,非采购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的,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服务。

    七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    项目联系人:魏本东

    联系方式:0532-88181968


    附件:未被列入国家失信名单承诺书


   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


    青岛黄岛区宝山供销合作社

    公司自建立以来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,认真履行合同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在此,郑重承诺:

    一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,保证各项行为合法、诚信、公平、文明

    二、自觉履行合同义务,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决策权,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不违约、不欺诈、不拖欠、不磨蹭,确保按期履约。

    三、自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

    四、三年内没有因经济、债务或其他任何原因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    如违反以上承诺,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惩罚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    特此承诺



    承诺人(签章)

    日期: